论开始判断所求之事

(萨尔《论卜卦》第一章)

基本原則

當有人向你詢問某個問題時,須依我對你所言開始判斷;針對一切所求之事,我均已闡述你應使用的方法:切勿更改之。

勿處理別人未向你詢問之事,因為當你己被人問及時,你方將困惑引入自己的心靈:例如有人卜問婚姻,而當你查看此事時,他又向你詢問他於那一時刻想到的另一件事。若在你判斷另外的事項之前他心中便隱藏著這件事,則你不妨分別根據每個所問事項的主題為他判斷。

你不可於同一次卜卦中詢問兩件事——若它們的方法相同。

除非來訪者或尋找、召喚你之人十分迫切、處於困境或滿懷悲傷,否則切勿為他卜卦。若來訪者別有用心或意在戲弄,切勿為之:所問事項在卜卦盤中的顯現詢問者的憂慮相稱。

若有人卜問與自己有關之事,或派遣關心他的事項之人來卜問,乃是最適當的。故須了解人們的意圖,因判斷與處理的基礎實乃詢問者的意圖。

若有人提問,而他關心之事與其命運有關,則卜問之時行星的位置便預示他畢生努力所達之狀況;若他關心數年、數月或數日之事:它便預示那個狀況。

故在評估之前,須盡力了解他們的意圖,因所有詢問者卜問好運與厄運,皆透過他的主宰者(天空大圈之屬性)連同他所卜問之境況(大圈的結合)判斷:它們實為支脈或局部。若上升主星與月亮呈現吉象,則此人是幸運的;若它們呈現凶象,則此人是不幸的。只有不幸、痛苦之人或當逢厄運之人,方會在卜卦盤或本命盤徵象星(月亮)與上升主星呈現凶象時卜問;呈現吉象亦同此理:只有幸運之人或當交好運之人,方會在此時卜問。

若上升在同一位置時你被問及不同的問題,無需驚慌:因若所問事項不同,而它們的詳情與某一種吉或凶的狀況吻合,則它們便會如此。可見:同一時刻,有人交好運,有人遭厄運。

若你被問及一事,其本質是前進,則查看上升主星與所問事項主星之連結,以及接收它的行星(接收管理的慢速行星)之活躍度,無論是上升主星抑或所問事項主星——取二者中的慢速者。查看它是否避開我曾提及的行星之困境。但若問題本質與後退有關,例如旅行、遷移、囚禁之人自獄中離開、從痛苦中解脫,則藉由[後退退出宮位]查看這些事項。

初步檢索

若問及十二星座(宮位)代表之事:則以上升位置及其主星月亮為詢問者的代表因子,所問事項之星座及其主星代表詢問之事。

而後,查看上升主星與月亮,找出其中強而有力者位於尖軸者)與注視上升者:由此開始。

  • 1. 若其中之一與所問事項之主星連結,則事項將因詢問者的爭取而得以完成。
  • 2. 若事項之主星與上升主星連結,則事項的完成將輕而易舉且如詢問者所願,不需爭取與懇求

若見上升主星或月亮落在所問事項之宮位,抑或見所問事項之主星落在上升位置,則此事可成。除非所問事項主星在上升位置入弱,或它於其中被焦傷;若如此,則事不可成。

若見上升主星或月亮與一顆落在所問事項宮位的行星連結,且那行星在其中擁有證據,則事亦可成。

若未見任何上述情況,須查找來自月亮快速行星的[光線傳遞]:若見它離開上升主星並與所問事項主星連結,或離開所問事項主星並與上升主星連結,則藉由送信人往返於他們之間者的幫助,此事可成。

若未見兩者之間有行星傳遞光線,則須查找[光線收集]:若見所問事項主星及上升主星均與同一顆比它們慢速的行星連結,且那顆行星注視[所問事項之宮位],抑或落在上升位置中天,則在法官他信賴之人的幫助下,此事可成。

故由此三種途徑完成對—切所問事項的判斷:

  • 1. 上升主星、月亮與所問事項主星之連結
  • 2. 傳遞光線(與其中一顆分離並與另一顆連結),則所問事項將藉由送信人的幫助而辦成。
  • 3. 光線收集(二者都與同一顆更慢速的行星連結),如此它收集二者的光線或接受它們的影響力,並且藉由對他們作出的裁決或他信賴之人,他們可達成一致。

初步判斷

之後,須查看兩者中管理之接收者(慢速的行星,無論它是上升主星抑或所問事項主星)或收集光線之行星

  • 1. 若它擺脫凶星,落在尖軸或緊隨尖軸處、未逆行、未被焦傷,亦未自尖軸下降,則所問事項可成。若它呈現凶象,則在他達成目標之,事項將遭破壞。
  • 2. 若接收管理者逆行則在他認為已達成目標之,事項將被終止。

當被問及達成之難易:若上升主星與所問事項主星以三分相六分相連結,則容易達成;若以四分相對分相連結,實將經歷困難、懇求、拖延,之後方可達成

當被問及是藉由詢問者之爭取而達成,抑或不需爭取而自然發生於他身上:

  • 1. 若上升主星及月亮皆與所問事項主星連結,抑或上升主星或月亮落在所問事項之宮位,則事項的完成須藉由詢問者之爭取與渴望,並伴隨艱難困苦等等。
  • 2. 若所問事項主星與上升主星連結,或所問事項主星落在上升位置,實則那事項需要他並且會被自然而然地交付於他。

若事項之達成與光線傳遞有關,則與送信人往返於他們之間有關:

  • 1. 若月亮或傳遞光線者與上升主星分離與所問事項主星連結,則送信人將自詢問者處出發
  • 2. 若月亮與所問事項主星分離與上升主星連結,則送信人會前來見他並希望他參與。

若事項之達成源於光線收集,則實歸功於介入兩者之間的權威,或協調他們達成一致之人。

  • 1. 若上升主星及月亮自[某行星入弱之處]與它連結,則所問事項遭破壞,不會得到好結果。
  • 2. 若它們從[自己入弱之處]與另一行星連結,則它不會接受它們,此象徵詢問者對想要採取的行動感到心煩意亂,因此他所問事項無法完成。

(前者例如:上升主星自巨蟹座與火星連結,或自摩羯座與木星連結。後者例如:若月亮自天蠍座與一行星連結,抑或火星作為上升主星自巨蟹座末端與其他行星連結)

所問事項主星凶星

  • 1. 上升主星或月亮以四分相對分相與它連結,則它不會接受它們,當它為詢問者帶來災禍與不幸時,他寧願不曾做過此事
  • 2. 若以三分相六分相連結,則可避免此種情況。

若上升主星與所問事項主星為同一顆行星,且它得到容納(與廟主星或旺主星連結),亦擺脫凶星,所問事項可成;若非如此,則事敗。若月亮與它連結且它不存在缺陷,事亦可成。

星座而言,所問事項可達成的證據為:上升為固定星座或雙體星座且尖軸直立——中天落在第十個星座,未落在第九個星座,大地之軸亦未落在第三個星座。

行星而言,所求事項可達成的證據有三:它們是上升主星、所問事項主星與月亮。

  • 1. 當兩顆徵象星(上升主星與事項主星)彼此相遇,其中之一未受傷害,他將獲得所求的三分之一。
  • 2. 若有兩個證據(未受傷害),他將獲得所求的三分之二。
  • 3. 若全部證據集合在一起(上升主星、事項主星與月亮皆免於逆行、焦傷、凶星、下降的傷害),他將獲得全部所求。

若除此之外它們還得到容納,容納它們的行星亦得到容納,實乃錦上添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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