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物志》体系
【1.本体论】
凡有血气者:
1. 含元一以为质
2. 禀阴阳以立性
3. 体五行而着形
五象:
1. 金-筋
2. 木-骨
3. 火-气
4. 土-肌
5. 水-血
五质→五常:
1. 筋劲而精者,谓之勇敢;义之决
2. 骨植而柔者,谓之弘毅;仁之质
3. 气清而朗者,谓之文理;礼之本
4. 体端而实者,谓之贞固;信之基
5. 色平而畅者,谓之通微;智之原
五德:
1. 温直而扰毅,木之德
2. 刚塞而弘毅,金之德
3. 愿恭而理敬,水之德
4. 宽栗而柔立,土之德
5. 简畅而明砭,火之德
性之所尽,九质之征:
1. 平陂之质在于神
2. 明暗之实在于精
3. 勇怯之势在于筋
4. 彊弱之植在于骨
5. 躁静之决在于气
6. 衰正之形在于仪
7. 惨怿之情在于色
8. 态度之动在于容
9. 缓急之状在于言
九征皆至,则纯粹之德也;九征有违,则偏杂之材也:
1. 偏至之材,以材自名
2. 兼材之人,以德为目
3. 兼德之人,更为美号
是故:
1. 兼德而至,谓之中庸;圣人之目
2. 具体而微,谓之德行;大雅之称
3. 一至,谓之偏材;小雅之质
4. 一征,谓之依似;乱德之类
5. 一至一违,谓之间杂;无恒之人
乱德、无恒,皆风人末流;末流之质,不可胜论,是以略而不概也
【2.初步分析】
要素及利害:
1. 厉直刚毅,材在矫正,失在激讦
2. 柔顺安恕,每在宽容,失在少决
3. 雄悍杰健,任在胆烈,失在多忌
4. 精良畏慎,善在恭谨,失在多疑
5. 彊楷坚劲,用在桢干,失在专固
6. 论辨理绎,能在释结,失在流宕
7. 普博周给,弘在覆裕,失在溷浊
8. 清介廉洁,节在俭固,失在拘扃
9. 休动磊落,业在攀跻,失在疏越
10. 沉静机密,精在玄微,失在迟缓
11. 朴露径尽,质在中诚,失在不微
12. 多智韬情,权在谲略,失在依违
利害之因及用法:
1. 彊毅之人,狠刚不和,不戒其彊之搪突,而以顺为挠,厉其抗;可以立法,难与入微
2. 柔顺之人,缓心宽断,不戒其事之不摄,而以抗为刿,安其舒;可与循常,难与权疑
3. 雄悍之人,气奋勇决,不戒其勇之毁跌,而以顺为恇,竭其势;可与涉难,难与居约
4. 惧慎之人,畏患多忌,不戒其懦于为义,而以勇为狎,增其疑;可与保全,难与立节
5. 凌楷之人,秉意劲特,不戒其情之固护,而以辨为伪,彊其专;可以持正,难与附众
6. 辨博之人,论理赡给,不戒其辞之泛滥,而以楷为系,遂其流;可与泛序,难与立约
7. 弘普之人,意爱周洽,不戒其交之溷杂,而以介为狷,广其浊;可以抚众,难与厉俗
8. 狷介之人,砭清激浊,不戒其道之隘狭,而以普为秽,益其拘;可与守节,难以变通
9. 修动之人,志慕超越,不戒其意之大猥,而以静为滞,果其锐;可以进趋,难与持后
10. 沉静之人,道思回复,不戒其静之迟后,而以动为疏,美其懦;可与深虑,难与捷速
11. 朴露之人,中疑实磡,不戒其实之野直,而以谲为诞,露其诚;可与立信,难与消息
12. 韬谲之人,原度取容,不戒其术之离正,而以尽为愚,贵其虚;可与赞善,难与矫违
【3.建构:要素】
流业:
1. 德家
2. 法家
3. 术家
4. 国体
5. 器能
6. 臧否
7. 伎俩
8. 智意
9. 文章
10. 儒学
11. 口辨
12. 雄杰
三材:
1. 德行高妙,容止可法,是谓清节之家
2. 建法立制,彊国富人,是谓法家
3. 思通道化,策谋奇妙,是谓术家
兼材:
1. 兼有三材,三材皆备,其德足以厉风俗,其法足以正天下,其术足以谋庙胜,是谓国体
2. 兼有三材,三材皆微,其德足以率一国,其法足以正乡邑,其术足以权事宜,是谓器能
兼有三材之别,各有一流:
1. 清节之流,不能弘恕,好尚讥诃,分别是非,是谓臧否
2. 法家之流,不能创思图远,而能受一官之任,错意施巧,是谓伎俩
3. 术家之流,不能创制垂则,而能遭变用权,权智有余,公正不足,是谓智意
外道:
1. 能属文著述,是谓文章
2. 能传圣人之业,而不能干事施政,是谓儒学
3. 辩不入道,而应对资给,是谓口辩
4. 胆力绝众,才略过人,是谓骁雄
凡此十二材,皆人臣之任
主德者,聪明平淡,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;主道立,则十二材各得其任也:
1. 清节之德,师氏之任
2. 法家之材,司寇之任
3. 术家之材,三孤之任
4. 三材纯备,三公之任
5. 三材而微,冢宰之任
6. 臧否之材,师氏之佐
7. 智意之材,冢宰之佐
8. 伎俩之材,司空之任
9. 儒学之材,安民之任
10. 文章之材,国史之任
11. 辩给之材,行人之任
12. 骁雄之材,将帅之任
【4.建构:利害】
清节之业:
1. 着于仪容,发于德行,未用而章;其道顺而有化
2. 未达也,为众人之所进;既达也,为上下之所敬
3. 其功足以激浊扬清,师范僚友;其为业也,无弊而常显,故为世之所贵
法家之业:
1. 本于制度,待乎成功而效;其道前口而后治,严而为众
2. 未达也,为众人之所忌;已试也,为上下之所惮
3. 其功足以立法成治;其弊也,为群枉之所雠;其为业也,有敝而不常用,故功大而不终
术家之业:
1. 出于聪思,待于谋得而章;其道先微而后着,精而且玄
2. 未达也,为众人之所不识;其用也,为明主之所珍
3. 其功足以运筹通变;其退也,藏于隐微;其为业也,奇而希用,故或沉微而不章
智意之业:
1. 本于度原;其道顺而不忤
2. 未达也,为众人之所容矣;已达也,为宠爱之所嘉
3. 其功足以赞明计虑;其蔽也,知进而不退,或离正以自全;其为业也,谞而难持,故或先利而后害
臧否之业:
1. 本乎是非;其道廉而且砭
2. 未达也,为众人之所识;已达也,为众人之所称
3. 其功足以变察是非;其蔽也,为诋诃之所怨;其为业也,峭而不裕,故或先得而后离众
伎俩之业:
1. 本于事能;其道辨而且速
2. 其未达也,为众人之所异;已达也,为官司之所任
3. 其功足以理烦紏邪;其蔽也,民劳而下困;其为业也,细而不泰,故为治之末也
【5.系统】
材理:
1. 理有四部
2. 明有四家
3. 情有九偏
4. 流有七似
5. 说有三失
6. 难有六构
7. 通有八能
四部:
1. 天地气化,盈气损益,道之理
2. 法制正事,事之理
3. 礼教宜适,义之理
4. 人情枢机,情之理
四家:
1. 质性平淡,思心玄微,能通自然,道理之家
2. 质性警彻,权略机捷,能理烦速,事理之家
3. 质性和平,能论礼教,辩其得失,义礼之家
4. 质性机解,推情原意,能适其变,情理之家
九偏:
1. 刚略之人,不能理微;故其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,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
2. 抗厉之人,不能回挠;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,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
3. 坚劲之人,好攻其事实;指机理则颖灼而彻尽,涉大道则径露而单持
4. 辩给之人,辞烦而意锐;推人事则精识而穷理,即大义则恢愕而不周
5. 浮沉之人,不能沉思,序疏数则豁达而傲博,立事要则爁炎而不定
6. 浅解之人,不能深难;听辩说则拟锷而愉悦,审精理则掉转而无根
7. 宽恕之人,不能速捷;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,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
8. 温柔之人,力不休彊;味道则顺适而和畅,拟疑难则濡懦而不尽
9. 好奇之人,横逸而求异;造权谲则倜傥而瑰壮,案清道则诡常而恢迂
七似:
1. 漫谈陈说,似有流行者
2. 理少多端,似若博意者
3. 回说合意,似若赞解者
4. 处后持长,从众所安,似能听断者
5. 避难不应,似若有余,而实不知者
6. 慕通口解,似悦而不怿者
7. 因胜情失,穷而称妙,跌则掎跖,实求两解,似理不可屈者
三失:
1. 辞胜者,破正理以求异
2. 不善接论者,说之以杂、反
3. 不善喻者,百言不明一意
六构:
1. 善难者,务释事本;不善难者,舍本而理末。舍本而理末,则辞构
2. 善攻彊者,下其盛锐,扶其本指以渐攻之;不善攻彊者,引其误辞以挫其锐意。挫其锐意,则气构
3. 善蹑失者,指其所跌;不善蹑失者,因屈而抵其性。因屈而抵其性,则怨构
4. 常所思求,久乃得之,仓卒谕人;人不速知,则以为难谕。以为难谕,则忿构
5. 盛难之时,其误难迫;故善难者,征之使还。不善难者,凌而激之,虽欲顾藉,其势无由。其势无由,则妄构
6. 凡人心有所思,则耳且不能听,是故并思俱说,竞相制止,欲人之听己。人亦以其方思之故,不了己意,则以为不解。人情莫不讳不解,讳不解,则怒构
八能:
1. 聪能听序
2. 思能造端
3. 明能见机
4. 辞能辩意
5. 捷能摄失
6. 守能待攻
7. 攻能夺守
8. 夺能易予
八材:
1. 聪能听序,谓之名物之材
2. 思能造端,谓之构架之材
3. 明能见机,谓之达识之材
4. 辞能辩意,谓之赡给之材
5. 捷能摄失,谓之权捷之材
6. 守能待攻,谓之持论之材
7. 攻能夺守,谓之推彻之材
8. 夺能易予,谓之贸说之材
用法:
1. 王化之政,宜于统大,以之治小则迂
2. 辨护之政,宜于治烦,以之治易则无易
3. 策术之政,宜于治难,以之治平则无奇
4. 矫抗之政,宜于治侈,以之治弊则残
5. 谐和之政,宜于治新,以之治旧则虚
6. 公刻之政,宜于紏奸,以之治边则失众
7. 威猛之政,宜于讨乱,以之治善则暴
8. 伎俩之政,宜于治富,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
【6.方法】
八观:
1. 观其夺救,以明间杂
2. 观其感变,以审常度
3. 观其志质,以知其名
4. 观其所由,以辨依似
5. 观其爱敬,以知通塞
6. 观其情机,以辨恕惑
7. 观其所短,以知所长
8. 观其聪明,以知所达
【7.疑难】
效难:
1. 难知之难
2. 知之而无由得效之难
七谬:
1. 察誉有偏颇之缪
2. 接物有爱恶之惑
3. 度心有大小之误
4. 品质有早晚之疑
5. 变类有同体之嫌
6. 论材有申压之诡
7. 观奇有二尤之失
接识:
1. 清节之人,以正直为度,故其历众材也,能识性行之常,而或疑法术之诡
2. 法制之人,以分数为度,故能识较方直之量,而不贵变化之术
3. 术谋之人,以思谟为度,故能成策略之奇,而不识遵法之良
4. 器能之人,以辨护为度,故能识方略之规,而不知制度之原
5. 智意之人,以原意为度,故能识韬谞之权,而不贵法教之常
6. 伎俩之人,以邀功为度,故能识进趣之功,而不通道德之化
7. 臧否之人,以伺察为度,故能识诃砭之明,而不畅倜傥之异
8. 言语之人,以辨析为度,故能识捷给之惠,而不知含章之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