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灵魂》卷三·章十一
我们必须还要研究是什么在那些发育不完备的动物那里引起运动;这些动物只有触觉这一种感觉。另外,它们是否也可能有想象和欲望?
它们明显地可以感受到痛苦和快乐;如果它们有这些,那么就必然会有欲望。但是,它们是如何具有想象的呢?或许就像它们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被推动起来那样,它们也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具有想象和欲望。
一如上述,感觉的想象也为其他的动物所具有,但是与思虑相关的想象则属于那些能够进行理性推算的动物(因为做这个还是那个的决定已经属于理性的思虑功能了,而这些选择必然依据一个标准来被衡量,因为被寻求的东西是那更大的善;由此我们就能从众多显像中造出一个显像)。这也正是这些动物看起来不具有信念的原因:它们不具有从推论中得来的想象,而这个想象是具有信念的。
因此,欲求并不具有思虑能力。有时这个欲求战胜那个欲求并引起运动,有时那个欲求战胜这个欲求并引起运动;就像一个球击打另外一个球。当不自制的情况出现时,一个欲求就战胜另外一个欲求;但是就本性而言,那较高的欲求总是更有支配能力,并总是引起运动。这样,就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运动方式。不过,认识能力并没有被推动,而是保持不动。由于一个断定和命题关乎普遍的事物,而另外一个则关乎具体个别的事物(一个论及的是如此这般的人必须要做如此这般的行动;而另一个则断定这个就是如此这般的行动,以及我就是如此这般的一个人),所以,要么是这个特殊的信念,而不是那个普遍的信念产生运动;要么是二者共同产生运动,但一个更静态,另一个则并非如此。